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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红尘 (三 下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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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红尘(三下)

当日,老哥俩推杯换盏喝了个痛快,直到天完全黑下来,才醉熏熏散席。玉面罗刹杜鹃在父亲的驻地等到半夜,本以为杜疤瘌能仗着老脸从张金称那边求得些许帮助,最后却只等到了一只不省人事的醉猫,不由气得暗自垂泪。对着老父麻木的面孔哭了小半个时辰,扯了张毯子给对方盖好,叹了口气,径自去了。

得不到后援支持,又不愿意嫁给八当家刘肇安,她只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程名振的武艺上了。因此第二天一大早起来,连营中日常事务也不处理,径直打马赶赴湖畔小屋。

离着湖畔还很远,便听见一阵阵惊天动地的喝彩声。杜鹃心里纳闷,用马鞭拦住一个匆匆赶路的小喽啰,低声问道:“谁在那边喧哗,拿咱们锦字营当集市么?是不是“豹”字营那边有人过来捣乱,你们怎么不拦住他?”

“七,七当家!”那喽啰被问得一愣,抬起头,才发现问话的是顶头上司,结结巴巴地回答道:“小,小的也不太,不太清楚。好像,好像是程爷在那边练枪。弟兄们没见过那么好的枪法,所以,所以都赶去开眼!”

听人夸程名振枪法好,杜鹃比被人直接拍马屁还要开心。顾不上女人家的矜持,笑了笑,低声叮嘱,“头前给我带路,别惊动其他人。让我也顺便开开眼!”

“好,好咧!”见七当家非但不怪自己胡闹,反而肯于大伙一块开心,小喽啰脸上登时绽满了献媚的笑容。撒开双腿一溜小跑,很快就把杜鹃带到了芦苇丛中的一块新开出来的空地上。

时令已是中秋,湖水只剩下往日的三分之二多。湖畔上,有大量的芦苇等待收割。摇摇曳曳,风景甚为可人。但杜鹃没心思看风景,一到湖畔,她的目光便被人群中那个矫健的身影吸引了过去,很久很久难以移开。

经历了两个多月静养,程名振身上的外伤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。长时间不为生活而奔忙,导致他的脸色愈发白净。再配上莲嫂巧手缝制的葛裤麻靴,软靠胡袖,整个人看上去犹如玉树临风。而手中长枪上那一大团红缨就像春天的山花般,热辣辣地牵扯着人的视线。

“好,程爷好功夫!”喽啰们平时很少有热闹看,不断扯着嗓子为程名振喝彩。在他们眼里,对方手中的长枪简直使得出神入化。什么迎门一探,什么金鸡三点头,什么梅花七蕊,传说中的绝世枪术几乎都被程名振一个不落的使了出来。耍到兴头处,少年人的身影几乎和抢影融为一体,只见得一团团白雪包着一朵朵红梅,要多花哨有多花哨,要多好看有多好看。

同样的一团枪花,看在杜鹃眼里却别有滋味。有道是行家一伸手,便知有没有。她师父郝老刀虽然不是艺出名门,但论起跟人交手的经验和对武学见识,整个巨鹿泽却无人能及。杜鹃曾经清楚地听师父讲过,真正的将门之后必然用槊,使刀的和使斧子的十有**是野路子,至于白蜡杆子缨枪,那玩意只是走江湖卖艺才用。真正在战场上,没有一个将领会拿缨枪跟人拼命。(注1)

其中道理很简单,正所谓穷文富武,丈八长槊制造不易,造价奇高,小户人家根本用不起。而练武之人消耗的饭量、肉食都是远超常人,请师父的开销更不是普通人家所能承受。所以买不起槊的人家,基本上也没实力请到什么名师。久而久之,几百年传承发展下来,看一个武艺是否高超,看看兵器也就估计个差不多了。

而现在,程名振手里拿的正是一杆卖艺人常用白蜡杆花枪。虽然抖得枪缨乱颤,但枪技中的稳、准、疾、狠四个要素却一个不沾。拿出来糊弄糊弄小喽啰们还凑合,真的与八当家刘肇安交手,恐怕三个回合都过不了,就得被人放翻在地上。

没料到自己一直当做宝般的男人居然是个外强中干的大草包,杜鹃的眼泪禁不住又在眶中打转。但当众拆穿程名振的骗局,无异于自己抽自己耳光。她鼓不起那个勇气,只好偷偷地拨转马头,慢慢向营地外边走。

莲嫂也一直在人群外看热闹,女人家心细,发现杜鹃刚来了片刻就转身离开,觉得有几分不妙,赶紧悄悄地追了过来。“七当家,你怎么不多看一会儿。程兄弟身子骨恢复得不错,估计再有一个月,便可以像从前一样结实了!”

“那有什么用?”杜鹃唯恐被莲嫂看出自己刚刚哭过,头也不回地答应。“他先前受了那么重的伤,没半年时间怎可能完全养好。姓刘的又素来不知道容让,一旦伤了他,叫我,叫我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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